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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探讨

来源:不详 更新日期: 2019/9/12 18:54:29 浏览量: 0
摘要: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在管理体制、法规制度建设以及合作形式等方面取得突破发展,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对校企合作认识不够深、制度法规不健全、合作机制未健全等,本文从优化政府主导、建立行业主导地位组织体系等方面提出了问题解决的对策建议,从而为改善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提供借鉴。

一、概述

职业教育作为与经济发展最密切的一种教育形式,与其他类型教育不同的是职业教育不仅仅是职业学校,还包括企业等用人单位和各级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等。加强职业学校与企业或用人单位之间合作,共同培养技能型人才,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然而,保障校企合作办学模式持续、有效实施的体制机制还未真正形成,校企合作中显露出的体制机制问题逐渐成为校企合作的核心、焦点问题。[1]因此,对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模式和体制机制的探索与创新的研究显得尤为重要。

二、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现状

2007年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取得快速发展,良好的政策和舆论环境为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提供了契机,[2]校企关系开始发生实质性变化,主要表现在法规政策、管理体制以及合作形式3个方面。

(一)法规政策

近10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保障校企合作的法规制度。其中,2010年印发了《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2010年修订)》,新《目录》体现了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等。同时,为引导企业参与职教师资队伍建设,教育部下发了《教育部关于批准中国铝业公司等十家企业为全国职业教育教师企业实践单位的通知》,确定中国铝业公司、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等10家企业作为职业教育教师实践单位,充分发挥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

(二)管理体制

随着我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在管理体制方面,逐渐建立了由中央到地方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了全国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与行业共同举办高峰论坛等,促使我国职业教育与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对接。[3]

(三)合作模式

目前我国职业教育已形成初具规模的新组织形态,如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使校企合作的形态有了突破、创新,另外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和职业院校逐年加大对实训基地建设投资建设,逐步形成了以国家投入为引导,以地方政府和职业院校自身投入为主体的新格局。同时校企合作形式也日益丰富,“企业校区”、“教学工厂”等实践探索的新模式逐渐涌现。[4]

三、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存在问题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尽管呈现出良好的发展趋势,但从整体上看,仍然处于初级阶段,长效的、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体制机制仍未建立健全,仍存在一些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突出问题,[5]具体如下:

(一)校企共同主导的合作机制还未建立

目前,校企合作主要是以职业学校为主导,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深度不够,多数是因为联络情感而进行的合作。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作为一个庞大而复杂的体系,我们需要结合不同行业的需求,科学的规划、设计合作的机制。

(二)校企合作的认识还未达到一定高度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上,政府、职业学校和企业三方的认识高度还不够,[6]主要表现:参与校企合作的政府以教育部门为主,单方面的推动校企合作,其它部门则是在教育部门的带动下参与校企合作;职业学校作为校企合作的主导和参与者,在引导、带动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力度不够;而企业则认为校企合作是一个教育的问题,参与校企合作更多的动机是受利益的驱使。

(三)校企合作相关制度法规未健全

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发展环境还未真正形成,尤其是制度、政策环境,落后的制度和政策环境无法满足实践的需求。在我国,有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并不少,但缺乏可操作性。另外在规定方面,其效力层次太低,内容重复且针对性不强。

四、完善我国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建议

(一)政府充分发挥其主导作用

政府应重视和加强职业教育中校企合作这一重要前提,从国家层面确定校企合作的管理机构层次、职责。同时结合地方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战略高度,强化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管理,理顺管理体制,明确职责。

(二)建立行业主导地位的组织体系

在国家、地方层面形成行业主导的组织体系,强化行业协会的主导作用,确立行业协会的法律地位,从制度上、机制上能有效地介入职业教育,保障行业企业对职业教育的责任和义务,使其成为政府、企业、职业学校的“桥梁”。[7]

(三)提高职业教育与企业利益关联度

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要转变企业的校企合作观念,不断增强其责任意识,通过企业不断加大投资,使职业教育与企业获得双赢,使企业在职业教育中充分发挥其主体作用。

(四)建立健全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法规体系

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需要一整套完备的职业教育法规体系作保障,建立健全一系列具有可操作性、适用的法律法规,使参与校企合作的各方有法可依。

参考文献:

[1]吴启迪副部长在全国中等职业教育师资工作会议上的讲话[EB/OL].

[2]潍坊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推进校企合作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实施意见[EB/OL]

[3]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学的意见[EB/OL]

[4]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和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2009年中国职业教育年度报告[Z].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10.

[5]苏海亚,涂三广.创建区域性校企合作联盟的实践研究[J].职教论坛,2010,(22):81

[6]加强校企合作共创互惠双赢———江苏省江浦职教中心成立“一校百企联盟”侧记[J].江苏教育,2006,(6).

[7]耿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体制机制研究[D].天津大学,2011.

作者:李增杰 陈晨 郭晓晓 单位:重庆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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